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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绿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沁水县中村镇煤矸石土地整治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第二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文件的要求,现将《山西绿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沁水县中村镇煤矸石土地整治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有关信息予以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山西绿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沁水县中村镇煤矸石土地整治项目
建设地点:晋城市沁水县中村镇张马村西北1.3km处,场地中心坐标为:N35.598984°,E112.959316°。本项目占地面积约为15.2hm2,拟选场址附近有乡村道路与产矸单位相通,运矸交通运输方便。
建设内容:项目占地面积15.2hm2,场底标高1140m,设计封场最大高程1190m,设计终场库容83.13万m3(其中包括覆土库容7.25万m3)封场后最终造地78508m2,其中平台复垦林地45939m2,边坡草本灌木绿化19396m2,周围绿化带5973m2,马道植被恢复面积为7200 m2。本项目占地范围内不涉及基本农田。本工程煤矸石处置及综合利用场地由东到西约578m,沟底最宽处位于中间约为167m,最窄处位于沟中间约为61m。
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征求意见稿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jhiDAdWRbwTqPvfcxu8CRQ
提取码:fzai
地 址:山西绿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孔总
联系方式:15635461234
查阅期限:自信息发布之日起10日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包括: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同时鼓励评价范围之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意见。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GL4NV-gHDJZA7x545mFEog
提取码:cv82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对本次公示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中所涉及内容的认识和意见,可通过公布的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环评单位反馈。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起止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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